家政服务行业与家政服务人员行为准则规范

发布时间:2023-06-13 14:47:50

家政服务项目包括:


家庭服务:包括家庭清洁、家庭护理(母婴护理、老年护理、病人护理)、家庭(精神卫生)医生、家庭教师、家庭餐饮、家庭园艺、家庭旧货收购、家庭养老服务、家庭装饰维修(水电安装、管道疏通)、家电维修、家庭接送、托管服务(幼儿、学生、老人、房屋、宠物等)、家庭婚庆服务等服务项目;


清洁服务:包括单位清洁保洁、外墙清洗保养、专项清洗保养、社区物业等服务项目;


搬家服务:包括家庭搬家、单位搬场、货运等服务项目;


《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行业管理规范》表明:


1.家庭服务员需为企业提供以下真实有效资料证明:


提供本人身份、学历、健康状况、技能等证明材料,并向家庭服务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住址和联系方式。


2.家庭服务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:


(一)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社会公德;


(二)遵守职业道德;


(三)遵守合同,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提供服务;


(四)掌握相应职业技能,具备必需的职业素质。


家政保洁人员、服务人员的仪态仪表标准:


1)讲究个人卫生,着装整洁大方,不能过于随意,不穿紧身衣裤或过于暴露的服装。


2)佩戴饰物要适当,不浓妆艳抹,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。


3)言谈举止大方得体,与消费者交流时要正视对方,不要左顾右盼,不能双臂交叉或双手插在兜里。


4)进入消费者卧室前应先行敲门,以示礼貌和尊重。


5)提倡讲普通话,要使用文明用语,杜绝不礼貌的语言和行为。


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行为规范:


(一) 家庭服务类


(1)企业要积极组织家政服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,家政服务人员要积极参加培训,持证上岗。


(2)家政服务企业应与消费者签订服务合同。一般是书面合同,内容包括:甲方(服务消费者)、乙方(家政服务企业)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与规范,服务项目和服务费用,合同期限、违约规定等方面。


(3)一次性或计时家政服务,可采用电话、网络等形式订立。通过其他形式订立合同应该由家政服务企业及时登记备案。企业应使用家政协会统一制作的家政服务合同文本。


(4)家政服务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,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,如果家政服务员因隐瞒实际情况而造成损失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
(5)家政服务员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,不能对外泄露消费者隐私;


(6)如果消费者要求提供合同之外的家政服务,应先征得企业同意,避免纠纷。如果在服务过程中,家政服务人员与消费者发生纠纷,消费者应该及时向企业反映,在企业调解处理前,不得擅自离岗。


(6)消费者应当尊重家政人员的人格与劳动,依据合同提供劳动条件与生活环境,保障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

(7)如果对服务有意见,可及时向企业反映,不能强求服务人员不安全作业,违规作业。若家政服务人员发生意外事故,应迅速通知企业和有关部门,并处理好善后事宜。


(二) 搬家服务类


(1)搬家服务企业应保证运行车况良好。营运车辆需定期保养,定期报废更新,定期清洗保洁维护。不挂挂靠车,不能使用未经批准的搬家车。


(2)货物装载不得违反交通法规,不得超宽、超高、超长、超重,车厢内应该预留工人的安全乘坐位置,严禁在货物上面坐人。


(3)驾驶员应持证上岗,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时刻注意行车安全和货物安全。搬运工应轻装轻卸,合理装车,做到不损坏东西、不遗漏物件。


(4)企业应当与消费者订立搬家(货运)服务合约并附回执单,合约内容应包括:企业名称、客户名称、货物名称、不同货物的包装和保管要求,贵重物品的申报,以及搬出地址、搬入地址、搬运时间、预定每车运价、相关注意事项和约定、投诉电话等。搬运任务结束后应取回客户签署意见和姓名的回执单。搬家(货运)合约和回执单应妥善保管,保存期应为一年以上。


(三)清洁服务类


(1)在提供清洁服务之前,企业应与消费者签订服务合同


合同内容包括:确定清洁服务项目与范围、保洁标准要求,清洁使用设备、工具、清洁试剂等;服务人员配置;费用明细;相互责任与违规赔偿问题、服务人员安全保障等。


(2)家政清洁人员在清洁和保养各类建筑、设施、场地、家具用具、各类设备等过程中,涉及使用清洁剂的,在质量不能确定的情况下,应先试验再使用,不得破坏各类清洗物原有材质和功能。


(3)企业使用的清洁剂,必须是国家有关许可证认可产品,不能造成环境危害的环保产品。


(4)服务人员须严格遵守服务人员准则,严格遵照规定操作程序提供服务,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,不得窃取、传播客户的有关机密,造成后果的,责任由服务人员自负。


(5)家政服务企业必须自觉维护企业形象,禁止不正当竞争,不得提供言辞夸大或与实际操作不相符的投标书。在介绍本公司情况时,不得提供无合同的服务项目,严禁以次充好、提供劣质服务、损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。